对于B超检查偶然发现的胆囊息肉的治疗,是存在争议的。最近,欧洲胃肠和腹部放射学会、欧洲内镜外科协会、国际消化外科学会和欧洲胃肠内镜学会通过一个指南,其建议如下:
1. 胆囊息肉样病变 ≥ 10 mm,如果适合并接受手术,推荐胆囊切除术。
2. 胆囊息肉病人症状与胆囊相关,找不到其他原因,且病人适合并接受手术,建议行胆囊切除术。
3. 如因上述原因缺乏胆囊切除指征,应评估病人胆囊恶性肿瘤的危险因素,这些病人应遵循更精细的管理计划。 这些风险因素是:年龄 >50 岁;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病史;印第安族群;无蒂息肉(包括局限性胆囊壁增厚,厚度 >4 mm)。
4. 如果病人存在胆囊恶性肿瘤风险因素,且息肉大小 6~9 mm,病人适合且接受手术,推荐胆囊切除术。
5. 如果病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没有恶变危险因素且胆囊息肉 6~9 mm;或有恶变风险因素,胆囊息肉 ≤ 5 mm;建议在 6 个月、1 年,然后每年直至 5 年做随访超声检查;无恶变危险因素,且胆囊息肉 ≤ 5 mm,建议在第 1 年、3 年和 5 年做随访。
6. 随访期间胆囊息肉增加 ≥ 2 mm,建议行胆囊切除术。
7. 随访期间胆囊息肉达到 10 mm,建议胆囊切除术。
8. 随访期间胆囊息肉消失则停止随访。
9. 基本检查是用腹部超声。不建议常规使用其他影像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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