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简介
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内容之一,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推行的社会保险项目。在现代社会中,疾病是劳动者时常可能遭遇的而且对他们威胁较大的风险之一。它不仅使劳动者在患病期间收入中断、减少或丧失,而且在医疗方面又必须支出费用,这就使劳动者一旦患病便在经济上处于内外交困的窘境。因此,即使从维护劳动力再生产的角度出发,社会也必须承担起对劳动者提供对付疾病风险的保障的责任。
医疗保险是向法定范围内的劳动者部分或全部提供预防和治疗疾病的费用,并保证其在病假期间的经济来源,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的社会保险项目。
这一概念的界定包括3层含义:
医疗保险一般被用来对付法定范围内的劳动者因疾病而导致的两个方面的经济风险:一是支付预防或治疗疾病的费用;二是保证病假期间的经济来源。
医疗保险的具体做法因时间、空间和法定对象的不同而表现出极大的差异,有的是“全部”负担,具体的标准一般以保障基本生活需求为最低标准。
医疗保险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达到保障目的的。
医疗保险发展和现状
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职工的公费医疗和企业职工的劳保医疗制度。全民企业和相当一部分集体企业职工的劳保医疗待遇标准与公费医疗基本是一致的,因此,人们一般都统称为公费医疗制度。
医疗保险费用的来源,公费医疗由财政部规定统一标准,现在为每人每月2.5元,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拨付。劳保医疗按财政部规定,按工资总额的5.5%提取,不足部分由企业在职工福利基金中调济解决。
医疗保险制度实行40年来,对干部职工的医疗保健发挥了积极的作用。1988年底,全国县级以上医院总数为205.988所,共有床位279.5万张,每千人有床位2.3张;卫生人员共有467.8万人,每千人有卫生人员3.43人,其中医生1.49人;仅全民所有制职工支付医疗费112.9亿元。在广大农村,不少地区实行了医疗补贴或合作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制度,使我国广大职工在患病期间,则可保障基本生活。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大锅饭的公费医疗制度,越来越暴露出它的弊端。不合理的医疗消费大幅度上升,近几年来,医疗费用支出每年以近30%的速度增长,成为国家和企业的一大沉重负担,同时。为了使医疗保险制度更为合理,各地对医疗保险制度进行了多方面的试点和探索。总的趋势是,在保证基本医疗的前提下,控制不合理的医疗消费,在医疗经费筹措时,应以国家、企业为主,个人少量负担,既要使国家和企业的财力能够支付,又要考虑职工的承受能力,使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更加合理和完善。
1994年,国务院开始在镇江和九江进行医改试点。一年多后,九江、镇江两市的医疗保险改革初见成效,医疗费用增长过猛的势头得到遏制,职工基本医疗有了切实的保障,费用意识普遍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开始提高。1996年初,国务院在总结九江、镇江两市的医疗保障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决定在每个省、自治区选择两个大中城市进行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试点,加快医疗保险改革的步伐。截至1996年底,公费医疗改革试点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已达29 个,有58个扩大试点城市已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一些城市已开始实施。
截于1996年12月,全国共有23个省市的7万多户企业实行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参加统筹的职工达到791万人,当年基金收入17.7亿元,支出 14.7亿元,基金滚存结余6.4亿元;实行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统筹的有19个省市的1.6万户企业的6 4万人,当年基金收入1.3亿元,支出1.5亿元,基金滚存结余67万元。
1998年,国务院在继续总结“两江”医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新方案》。1999年医疗改革将有新举措,控制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将从三方面着手:一是从筹资总量上控制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企事业单位参保的缴费率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二是从基本医疗生活服务设施等方面进行控制。三是确定医疗社会统筹基金最高给付限额(即封顶线),具体标准由当地政府确定。对超过封顶线以上的大额医疗费用,可通过补充保险、保险和医疗救济等加以解决。有些企业事业单位过去职工医疗水平较高,在参加社会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后,可现出资为职工建立补充保险或购买商业保险。
从现在起,用三到五年时间,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覆盖城镇全体劳动者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形成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社会医疗救助和商业保险等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